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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 財政委員會 第5次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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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 財政委員會 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質詢內容: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
質詢委員:黃國昌
列席受詢:財政部長許虞哲
發言時間:09:11:43 - 09:15:40
     09:27:59 - 09:39:20
 
《提案說明》
今天在場所行政部門的代表,本院財政委員會的委員,時代力量黨團提出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事實上是在去年的時候就已經具體的提出來。
那個時候提出來的時候,整個規劃的方向並沒有跟長照的財源綁在一起。
我想我必須要首先說明的事情是,增加政府的預算對於長照的支應,時代力量黨團絕對是贊成的立場。
但是我們認為,遺產及贈與稅法從一開始立整部法律的立法目的就非常清楚,它的社會功能遠遠高於它的財政功能,這是所有在討論遺產與贈與稅制的時候,必須要認識的一個出發點。
2009年把我們那個時候的遺產及贈與稅累進最高稅率50%,一口氣調低為10%,引發了非常多學者專家的批判。
中研院的前院士朱敬一先生甚至以黑影重重來形容那一次不公不義的稅制改革。
它事後所造成提前的世代不正義的來臨,所造成貧富差距的擴大,所造成徹底的瓦解遺產與贈與稅作為守護公平正義作為最後一道關卡的社會功能,幾乎快要蕩然無存了。
新的國會有機會針對遺產與贈與稅法的這個稅制改正過去的錯誤,我們希望這一次在討論遺傳與贈與稅稅制的時候,能夠重新回到這個稅制它本來應該有的樣貌,以及它本來應該發揮的社會功能,而不要單純的把它限縮在對於長照它所會挹注的財源。
也正是因為這個樣子,時代力量黨團我們所提出來的版本,採取了10%,20%跟30%三級的稅率。
在贈與稅的部分,免稅額我們希望由現在220萬,降低為150萬,這一些具體法案制度設計的內涵以及它所要實現的社會功能,我覺得對於在台灣目前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對於台灣實現世代正義,會有非常積極的幫助。
那我們也願意在今天法案審議的過程當中,跟與會所有行政官員的代表以及其他各黨團委員,充分理性的針對遺產及贈與稅稅制應該要如何修正,進行意見的交換。
希望在這一屆新的國會當中,我們能夠真正的去實現遺產贈與稅制作為公平正義最後一道守護關卡的社會功能,謝謝。
 
🎯2009年時行政院的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行政官員未參與賦稅改革委員會討論,一口氣降到單一稅率10%。包括朱敬一院士、陳聽安教授,兩位賦改會最高的顧問因此憤而辭職。
🎯遺贈稅實徵稅額2009年前平均一年200多億,修法後減為100多億。每件平均的稅額從400多萬降至修法後僅100多萬。應納稅額佔遺產總額比例來看,到2014年降到僅佔1.68%。
🎯目前約97%的人不會因超過2000萬而被課遺產贈與稅。現在還要把級距由2000萬提高到5000萬。不符合遺產贈與稅法立法理由"主要在謀社會財富的重分配"。
 
老師去年在財政委會曾多次關心我國整體的稅制改革,特別是縮短貧富差距促進世代正義的稅制,其中重中之重當然是遺產與贈與稅法。
👉老師先請部長一起回顧,2009年時行政院的賦稅改革委員會邀集了專家學者,所提出來的建議是把遺產與贈與稅的稅率分別調到10%,20%跟最高30%的這個級距。贈與稅的稅率大概也是最高30%這樣的級距。
同時把贈與稅的免稅額降低,避免生前提早移轉財產。
👉賦改會花很多時間做出來的改革方案,但政府官員沒有參與討論,欠缺理論基礎的私下運作,違反遺產贈與稅所具備最重要的社會功能,一口氣拉到單一稅率10%。
包括朱敬一院士、陳聽安教授,兩位賦改會最高的顧問因此憤而辭職。
此次遺產贈與稅的修正,對台灣不管是貧富差距拉大,世代正義不公平提早的到來,都造成非常嚴重的負面效應。
也因此在新稅制實施的好幾年後,很多學者忍不下去紛紛揭露當年的真相。
不只學者批評,連大企業家張忠謀先生也直言這是一個錯誤的決策。
 
👉老師以圖表說明,在2009年前我們遺贈稅實徵稅額,平均一年約200多億。
許部長回應約280-290億。
老師接續,2010年有一位富有者過世,遺產稅收入提高,但接下來數年減為約100多億。
可以很實際的看到稅收的衝擊與減少。
但這還不是最嚴重的事。
老師向部長確認,2012至2014年所收到的遺產稅,是否都是以新制課徵?
許部長回答大部分都是。
老師舉證,遺產稅法的適用是以被繼承人死亡為時間點,
新舊稅制看社會的動態公平與財富的重分配的功能,
👉修法前每件實徵每年平均的稅額大約從411萬到472萬,相對穩定。
修法後每年平均每件的稅額僅100多萬。
老師詢問部長這樣子修法,是否有發揮遺產贈與稅應該有的社會功能?這是前進還是後退?
許部長回答,這部分當然都有不同意見...所以這次也做適度的修正。
老師表示,今天的修法是要為未來、為下一代負責的,2009年那段錯誤的歷史已經在我國的租稅改革(如果可以稱之為改革)的歷史上重重地寫下一筆。
贊成擴大長照財源,但希望部長在面對這個法案時,不要將視野限縮在幫長照多徵63億補長照財源,但遺產與贈與稅收要發揮的功能不限於此。
希望能進步促進整個社會的動態公平,希望所有人在面對人生時的立足點能藉由稅法稍微緩和,不要那麼不公平。
 
老師接著說明,更嚴重的是修法完以後,應納稅額佔遺產總額的比例年下降。
👉剛剛是用單件平均稅額來看,現在用應納稅額佔遺產總額比例來看,到2014年降到僅佔1.68%。
這樣子的遺產與贈與稅可以說已經崩盤。
老師詢問部長,部長說把級距放到5000萬與1億,是要保護所謂的中低收入。
許部長回答,對。
老師質疑部長這樣的說法是混淆視聽。
現在在課徵遺產贈與稅之免稅額是1200萬,再加上17條零零總總可以扣除的,實務上通常要達到多少錢才有可能被課到遺產稅?
許部長回答,大概2000萬左右。
老師詢問,每個年的年度佔所有不幸往生會被扣到遺產贈與稅的人口比例有多少?
許部長回答,3%。
👉老師表示一個100個人不幸往生,只有平均3個會被課遺產與贈與稅,97%的人不會超過2000萬因為免稅稅額以及其他應扣稅額,根本課不到遺產贈與稅。
結果部長現在的說明是,財政部提出一個,套用曾巨威教授昨天講的話"讓人完全無感"的遺產贈與稅的改革。
部長說要保護中低收入戶,指的是97%根本沒有遺產贈與稅問題的人,還是那3%的人?
如果是那3%的人,稱得上是部長剛剛所講的中低收入嗎?
許部長回覆,此次調整只會影響到高財產的人。

👉老師指出,97%的人本來就沒有這個問題了,那你現在還要把他的級距繼續往上拉(2000萬提高到5000萬)。
這樣子的改革真的有符合遺產贈與稅法立法理由總說明"社會意義重於財政意義,主要在謀社會財富的重分配"嗎?
老師表示,知道今天可能最後審議的結果,行政院版要過問題並不大。
但想要知道部長在本於自己對這件事,不管做一個官員應該有的擔當,請部長發表看法留下紀錄就好。
部長回覆,適度的提高是有必要,但太高也會加重規避的誘因。各界不同意見採取折中的方式。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jnO3WLTTjqA
立法院IVOD:
http://ivod.ly.gov.tw/Play/VOD/96178/1M
http://ivod.ly.gov.tw/Play/VOD/96182/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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